原题:我省试点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海口三亚儋州为试点城市
4月1日起,海口、三亚、儋州等三个试点城市的工伤职工,到外省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这是海南日报记者从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获悉的。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在部分地市启动为期1年的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依托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实行试点地市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海口、三亚、儋州三个试点城市的工伤职工,需要在参保省外居住生活或工作半年及以上的,以及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诊转院到参保省外就医的,向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通过审核后即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
海南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外省工伤职工长期居住在海南省的,试点期间,可在海南开通跨省联网直接结算的协议机构,即在海南省人民医院、三亚中心医院、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德林义肢矫型康复器材深圳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等4家定点机构,直接结算就医或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记者易宗平 通讯员刘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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