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我省推出基层卫生健康十条便民惠民服务措施
支持海口三亚试点家庭病床服务
日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海南省基层卫生健康十条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推动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更加均衡覆盖城乡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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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优质医疗资源
向群众身边延伸
《措施》提出,从2024年起,各公益性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院要将不低于20%的专家门诊号源预留开放给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为辖区常住居民提供上级医院专科门诊预约服务,在此基础上逐年提高号源投放比例,到2025年不低于30%。要建强远程心电中心,2024年底前将远程心电下沉联通到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和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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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优做强
群众家门口医疗服务
聚焦群众需求,大力开展全科医生专科化培训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到2025年确保每一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拥有一名经过脱产专科化培训的儿科医生、康复医生、慢性病医生。
大力推行日间病床服务,确保所有设有住院床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到住院服务应开尽开。支持海口市、三亚市等地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满足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等群体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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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措施》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配备各类慢性病药品,其中降压药和降糖药均不得低于5种,并根据群众需求适时增加。允许村卫生室配备不超过20%的非基本药物,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不超过30%的非基本药物,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使用国家集中采购的药物。全面推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长期处方服务,为病情稳定的患者开具4周至12周长期处方,并逐步扩大慢性疾病病种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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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家庭医生
健康守门人作用
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向每一位(户)签约居民发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白卡,并主动加强与签约居民的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短信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等每季度至少联络一次,及时回应群众健康咨询。做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群体签约和随访管理服务。在充分评估前提下,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要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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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一老一小”
健康管理服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并动态更新辖区65岁及以上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台账,每年为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1次,加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等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要将0岁-6岁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新生儿家庭访视、儿童体格检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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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2+3”健康服务包疾病“防、筛、治、管”服务
加强“2+3”疾病相关的早期筛查、干预、分类管理和健康指导。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首次诊断为“2+3”相关疾病或处于“2+3”相关疾病患病初期的慢性病患者提供运动健身、饮食营养等非药物处方和戒烟、限酒、“三减(减油、减盐、减糖)”等建议,帮助其通过适量运动、健康饮食等方式控制危险因素,恢复并保持健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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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为群众
提供中医药服务
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能力,扩大中医药服务规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的培训指导,围绕儿童、老人、慢性病管理等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加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中医药人员配置,推广适宜的中医药签约服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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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基本医疗卫生
服务供给时间
无急诊服务且诊疗量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结合群众需求合理安排医务人员排班,适当增加门诊服务时间,工作日门诊可延时服务1小时-3小时,或结合实际在节假日、周六周日等增加门诊服务时间,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近获得基本医疗、慢病配药等服务。各机构应结合接种门诊和普通门诊服务能力、辖区居民需求等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值班、补休、轮休,对有关延时、节假日服务人员按规定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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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辖区常住或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门急诊、住院就医过程中“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服务方式,提供多种付费渠道和结算方式。持续优化村卫生室医保结算服务,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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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为群众
提供舒适就医环境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人一诊室”,保护患者隐私,维护就医秩序。设置和完善机构内就诊指南及路径标识,方便群众就医。合理设置诊疗等候区域,提供轮椅、座椅等便民设施。(记者马珂 通讯员郭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