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24年上半年省级幼儿园评定(复评)工作将于1月中旬开展,以促进我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扩大优质资源供给。
据悉,此次评定(复评)工作的评定对象为1所申报省示范园、20所申报省一级幼儿园、5所复评省一级幼儿园。评定内容包括幼儿园园舍设施建设及完善、保育教育质量提升、教科研工作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评定形式主要包括连续半日班级观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调查访谈。
等级评定结果经省教育厅厅务会审定后,将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评定为省级幼儿园,并向社会公开。对复评不合格的幼儿园,按标准予以降级或取消资格。(记者张琬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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