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屯昌创新四个“加法”模式,推动禁塑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让“我要禁塑”成为全民自觉
依法没收不可降解塑料制品50斤,查处2起案件……11月10日,屯昌县禁塑办联合县市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屯城镇等部门对城区商铺等扫街暗访,推动禁塑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紧盯商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强化宣传,常巡常抓,持续巩固禁塑成效。”屯昌县禁塑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调查,商铺经营者对禁塑的知晓率达95%以上,商铺在显眼位置张贴禁塑宣传标识率为95%,但实际工作落实仍有不足,当地将继续对禁塑工作紧抓不懈。
自海南颁发法规禁塑以来,屯昌力推“动员+宣传”“执法+曝光”“通报+问责”“清零+示范”4个“加法”模式,以同步检查、同步宣传、同步执法、同步整改“四同步”的方式,结合“创文巩卫”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推动禁塑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在“动员+宣传”方面,今年以来,屯昌各部门及乡镇组织“小屯妹”“大昌叔”志愿者,将禁塑宣传标识与违法处罚的法律条款印制成简洁易懂的海报,动员全县近8000名个体商户在经营场所张贴宣传,并组织各类市场主体、企事业单位开展禁塑应知应会知识线上答题,提高知晓率与应知应会水平。
在“执法+曝光”方面,屯昌设立各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执法组,不定时、常态化深入各镇墟进行检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对违反禁塑法规的商铺或个人立案达270余宗,查扣1685公斤塑料制品,罚款达9万余元。同时,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梳理、剪辑成短视频,通过媒体公众号、抖音等方式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在此基础上,屯昌推行“通报+问责”机制,有效倒逼部门责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检视自己。”屯昌禁塑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要求每个部门按规定投放分类垃圾桶,严禁使用不可降解垃圾袋。同时,屯昌通过建立健全“日巡查、周汇总、月通报”机制,对全县15个社区及各镇市监所进行考核,表扬奖励优秀者,约谈督促不合格者。
此外,屯昌坚持“清零+示范”机制,目前已在屯城、乌坡等镇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店推行禁塑积分制,由镇干部、执法人员、市场管理员和社区网格员等组成考核组,每月检查两次录入积分,每个季度结算一次,予以奖励环保塑料制品及日常生活用品,并颁发“文明商户”等,让“我要禁塑”成为全民自觉。同时,屯昌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开展“示范行动”,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评比打造禁塑示范点位并授牌,在禁塑点滴行动中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林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