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023至2024学年度我省将选派142名教师到“三区”(海南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市县支教。
据悉,支援市县选派的支教教师主要安排到“三区”市县的县镇受援学校或县镇周边乡镇学校支教;“三区”市县按支教教师遴选要求选派本地县镇学校(主要为县镇受援学校)骨干教师到本地偏远贫困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支教。
选派的支教教师要符合以下要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的骨干教师。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可适当放宽条件,学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选派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支教教师申请延长支教时间。实习支教的大学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不列入选派范围。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也不列入选派范围。
选派的支教教师必须到受援学校连续任教一个完整的学年(即2023—2024学年度),如确有特殊情况的,经申请同意后至少要连续任教一个完整的学期,选派人数按0.5人计算。(记者黎鹏 通讯员金浩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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